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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寿拟任董秘任职被驳:对外经贸大学学历假的?

来源:创商网 2019-10-28 17:49:39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8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0月25日披露,上海银保监局关于不予许可周秋实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19〕857号、858号)。批复显示,上海人寿拟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秋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该校证书不符。

上海银保监局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分别决定不予核准周秋实上海人寿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对周秋实的任职资格申请。上述批复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

上海人寿2019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周秋实现年41岁,自2016年起出任上海人寿人力资源总监。报告称,周女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曾担任大连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大连铸造工业公司人事经理、董事会秘书;月星控股集团人事总监;览海控股集团人力资源总监。

股东方面,上海人寿的股东包括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其中,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为第一大股东,览海集团董事长密春雷同时担任上海人寿董事长。

以下为原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不予许可周秋实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19〕857号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拟任董事会秘书周秋实任职资格的请示》(上海人寿发〔2019〕266号)收悉。经查,周秋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该校证书不符。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决定不予核准周秋实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对周秋实的任职资格申请。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10月22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不予许可周秋实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19〕858号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拟任副总经理周秋实任职资格的请示》(上海人寿发〔2019〕267号)收悉。经查,周秋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该校证书不符。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决定不予核准周秋实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对周秋实的任职资格申请。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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